1、校园网管理条例
2、校园网入网用户守则
2003年11月12日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简称校园网)的安全管理,促进校园网的广泛应用和健康发展,确保校园网安全、可靠地正常运行,根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和《海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校园网主要为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师生服务。通过校园网的连接,建立全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CERNET)与中国互联网(CHINANET)和国际互联网(INTERNET)互连,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条 校园网上的信息和资源隶属于该信息和资源的所有者。其他用户未经所有者同意,不得使用这些信息和资源。校园网上的软件使用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四条 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接入单位和组成部分,其管理使用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有关条例,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规定。校园网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网络上不允许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二章 行政职责
第五条 校园网的核心机房的建设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的具体建设、规划、开发及校园网各项管理政策的制定等工作;负责校园网的正常运行、维护及学院主网站制作等。
第七条 校园网实行二级管理,各单位依实际情况成立网络管理小组,至少由一名网络管理员和本单位领导组成,并与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签署《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接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八条 各单位网络管理员的职责是:负责本单位接入的计算机系统或接入网络的运行、管理并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建设和安全督查;负责保管和维护校园网主干网放置在本单位的设置;及时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告网络使用情况,并收集反映本单位用户的意见。
第三章 安全管理及法律责任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变动网络设备;必须严格使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对本单位的IP地址分配进行登记并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和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及广域网的活动。
第十二条 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学院安全保卫部门报告;校园局域网系统发生的案件向学院保卫部门及该单位的责任人报告。
第十三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和所有用户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准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犯罪活动和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允许利用校园网传播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信息;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第十四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和所有用户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传播黑客程序、滥用网络进行游戏;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或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以及进行其他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十五条 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同时兼网络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各部门的上网信息必须先由各自部门领导审查,再由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和学院有关规定审查后才能上网发布,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检查用户在校园网内共享的所有信息,如认为情况异常,有权关闭用户帐户和断开连网线路,并要求用户作出解释。
第十六条 校园网是学院的公共服务设施,凡连入校园网内的计算机系统、网络互联设备和信息均受保护。未经本单位网络管理员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计算机连入校园网或使用网络资源;不得折卸或改动光缆和双绞线的布线结构;不得移动或改动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的位置和接线。
第十七条 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校园网的接入单位和用户不准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学生非教学计划内上机、上网按《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上机、上网收费管理条例》办理合法手续。
第十八条 凡违反本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会同学院安全保卫部门向学院报告。
第十九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严重危害校园网及子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在网上有违法违纪、危及国家安全、有损国家形象的行为,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立即中断接点连接,并上报学院安全保卫部门。
第二十一条 网上使用非法版权软件所引起的版权纠纷由各责任单位承担责任,个人用户为个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凡给学院校园网及子网系统造成的损失,均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章 网络运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校园网运行费、校园网通讯费和校园网维护费由学院每年拨专款支付。主干网的所有设备,包括光缆及其附属配件、路由器和集线器等属于学院的固定资产,各入网单位和个人都应加以爱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和发展规划,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第二十四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主交换机和主服务器应每天24小时开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利用一切技术手段,确保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转,二级节点单位必须保证节点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有关设备。
第二十五条 需要扩充子网的单位应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交申请和规划。未经批准,入网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扩充下级子网或与校外单位连网,不得私自发展校外用户,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校园网开展商业性活动。如有此类事情发生,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加以制止,并拒绝其加入校园网。
第二十六条 IP地址是宝贵的网络资源,全校网络IP地址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入网单位应统一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分配或增加IP地址。入网单位和个人严格使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不得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切断乱设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七条 需设立Web服务器、FTP服务器等站点的单位或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托管信息服务的单位,必须由网络管理员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单位领导签字,指定专人(教师)负责,保护好本单位的帐号、密码,并接受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监督。所提供的信息只限于学术与工作交流范畴,不得发布有政治色彩或违反知识产权的内容。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站点,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断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上设立BBS站或与BBS类似的公开的信息站点,不得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站点,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断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暂行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本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入网用户守则
为加强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的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维护各用户的正当权益,根据《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用户守则,每位用户必须认真阅读,自觉遵守。
一、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的软、硬件资源仅允许用于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其它与教育有关的活动,凡通过校园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传输、各类通讯、新闻发布和在电子公告牌(BBS)上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
二、校园网上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尊重知识产权,对自己向网络所提供的信息全面负责。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三、校园网的运行控制与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的活动。
这些活动包括:未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允许,占用、更换、毁损网络设备或者改变其物理位置、形态、性能及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利用网络制造和故意散布计算机病毒;侵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应用或传播破坏网络或连网计算机的方法;发布不真实的或涉密的信息;向无被管理关系和信息服务关系的用户广播电子邮件;通过种种手段非法窃取他人信息和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向非校园网用户提供使用校园网信道资源和其它危害校园网安全运行或侵犯用户正当权益的行为。所有用户应该保证其系统配置参数和使用方法正确有效,有义务改正自设的妨碍网络正常运行或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的内容。不允许各用户与其它互联单位私自连网。
四、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电子信箱以及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等,只授于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发生问题,由被授权者负全部责任。
六、不五、为保护用户自身利益,各用户要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意识,对自己的帐号及各类口令要做到安全保密,对于口令更要定期修改,不得泄露。得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与教学无关的网络流媒体操作,或其它如游戏、赌博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资源,感染病毒。
七、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网络管理员在必要时可以采取措施,防范针对校园网或连网计算机以及利用校园网或连网计算机进行的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违反本守则者,按《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校园网各用户有义务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学校管理部门及时报告所发现的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的行为。
九、凡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的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保证遵守如上守则,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和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守则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并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