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实验技术人员是学校教学和管理的一支重要队伍,他们和教师配合共同肩负着教学、科研及实验室管理的重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定期考核,旨在有计划地进行培养和合理使用实验技术人员,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责任感,激发他们积极进取,同时也为聘任、奖惩和职务晋升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考核内容与被考核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相一致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4、坚持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评议意见、保留不同意见提出申辩的原则;
5、坚持考核与聘任、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全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内容必须全面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标准如下:
(一)德
1、政治态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献身精神:服从全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正确地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事业心:对本职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勤恳负责一丝不苟,勇于开拓,不断进取。
(二)能
1、动手实践能力:长于实践操作,能够维修、改进或制作有关仪器设备;
2、教学科研能力:有根据需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能力,且能取得优良成绩;
3、组织管理能力:具备独立地对实验室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能力。
(三)勤
1、工作态度: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出勤率高;
2、学习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学习业务,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体力精力:坚持正常工作,如遇紧急任务能加班加点连续作战。
(四)绩
1、工作效率:能用较少时间做较多工作,差错少,质量高;
2、工作实绩: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贡献大小:对实验室工作有实际建树。
四、考核办法
1、每学年考核一次,时间按学校统一规定进行;
2、采用个人小结、群众评议与领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3、设备处配合人事处进行考核的组织工作,并进行检查指导;
4、工会实行民主监督。
五、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四级:
1、优秀——德、能、勤、绩都符合规定标准,全面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2、称职——德、能、勤、绩较好地符合规定标准,较全面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3、基本称职——德、能、勤、绩的主要方面已达到规定标准,基本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4、不称职——德、能、勤、绩的主要方面尚未达到规定标准,没有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或责任事故较多,或有严重失职行为。
六、奖惩
1、评为优秀者,应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2、不称职人员应区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减发或不给发奖金;
3、不称职人员一般应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或不予聘任。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设备处负责解释。
200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