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心文件  规章制度  实训基地  技能竞赛  技能鉴定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经验交流  下载中心  中心相册  教学平台 
当前位置: 信息内容
   
专题  热点  焦点  推荐  打印本页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发表时间:2007/3/18 11:20:41 来源:海职院  点击 1390 次

一、实验员:


1、了解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


2、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


3、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


4、承担本实验室的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或其他具体工作。


二、助理实验师:


1、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


2、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


3、负责承担并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


4、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实验师:


1、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独立地创造或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


2、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


3、负责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


4、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


5、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


四、高级实验师


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


2、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


3、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4、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五、本职责由教务处、设备处负责解释。


 


 


200491

 

录入:admin [共 80 篇]   

 上一篇: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3-18)
 下一篇: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3-18)
 相关信息:
 尚无信息
 所属专题:
 尚无信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管理入口
Copyright © 2007-2008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页执行时间:54.688 毫秒